面向对象设计模式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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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

面向对象设计最大的优势是抵御变化

  1. 理解隔离变化
    从宏观层面来看,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,能将变化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。
  2. 各司其职
  • 从微观层面来看,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“责任”
  •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—–是所谓各负其责

设计的指导思想

  • 可维护性Maintainability
    • 修改功能,需要改动的地方越少,可维护性就越好。
  • 可复用性Reusability
    • 代码可以被以后重复使用
    • 写出自己总结的类库
  • 可扩展性Extensibility/Scalability
    • 添加功能无需修改原来代码
  • 灵活性flexibility/mobility/adaptability
    • 代码接口可以灵活调用

依赖倒置原则

  • 高层模块(稳定)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(变化),二者都依赖于抽象(稳定)
    越抽象越稳定。
  • 抽象(稳定)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(变化),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(稳定)
  • 面向抽象(接口)编程

开闭原则

  • 对扩展开放,对更改封闭。
  •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。
  • 抽象化,多态是开闭原则的关键。

类单一职责原则

  •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  •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。
  • 一个类别太大,别太累,负责单一的职责。
  • 高内聚,低耦合。

里氏替换原则(子类可以透明替换父类)

  •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(IS-A)
  • 所有使用父类的地方,必须能够透明的使用子类对象,子类完全能够替换父类。
  •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。

接口隔离原则(接口小而完备)

  • 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独立的角色,不干不该自己干的事情。
    • Flyable、Runnable不该合二为一。
    • 避免子类实现不需要实现的方法。
    • 需要对客户提供接口的时候,只需要暴露最小的接口。
  •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。
  •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。

组合复用原则(优先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类继承)

  • 类继承通常为“白箱复用”,对象组合通常为“黑箱复用”。
  •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,子类父类耦合度高。
  • 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,耦合度低。

迪米特发展(最少知识原则,只跟直接朋友联系)

尽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。

  •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需直接通信,那么就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,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。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,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。
  • 直接朋友:我们称出现在成员变量、方法参数、返回值中的类(当前对象创建的对象)为直接朋友,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则不是直接朋友;也就是说,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作为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。
  • 从迪米特法则的定义和特定可知,它强调以下两点:
    1. 从依赖者的角度来说,只依赖应该依赖的对象。
    2. 从被依赖的角度来说,只暴露应该暴露的方法。

面向接口编程原则(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)

  •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,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。
  •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,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。
  •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,从而实现“高内聚、松耦合”的类型设计方案。

封装变化点

  •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,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一侧进行修改,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,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。

总结

  • OCP:总纲,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
  • SRP:类的职责要单一。
  • LSP:子类可以透明的替换父类。
  • DIP:面向接口编程。
  • ISP:接口的职责要单一。
  • LOD:迪米特法则,降低耦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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